維修費過高 強行攤派在消費者身上
2009年消費者小張貸款購買某品牌的等離子電視機一臺,現在貸款已還清。2010年5月份電視屏幕上出現一道寬約兩毫米的縱向豎線,于是及時給該品牌維修部打電話咨詢,他們派調查員來查看后告知消費者需要換“屏”,消費者當時就詢問了價格,說是換屏費7650元;維修費需要300元,上門費50元。并且更換后保修期只有3個月,3個月后再維修又要付8000元。
如果循環下去的話,以消費者工薪階層的收入實在無法負擔如此昂貴的維修費,更何況是如此循環。而且消費者認為這種損壞應當屬于廠家的質量問題。維修調查員答應回去協商一下。從此以后就沒了音訊。消費者疼惜不已,當時買時近3萬元的產品怎么也得有幾年的壽命吧。
還有消費者余某在春節前該電視出現黑屏的問題,消費者向該公司當地維修站反映情況,維修站因快過年了等原因直到春節后才派人來檢查,確定是液晶點都司背光板壞了,不屬保修范圍。如果更換費用是3000元,得消費者承擔,同時上門服務費、檢測費、修理費、配件費等幾百元也全由消費者負責。賣價才7000多的液晶電視,更換背光燈就要花費3000多元,這樣的售后簡直就是“老虎”。
對于消費者來說,脫離三包服務的商品,在使用和維修上自然缺少一層保護。不論出現屏幕損壞、更換燈管等什么問題,動輒數千元的維修價格都會讓您當初投入的上萬元資金大打折扣。究竟哪些維修該我們消費者掏錢,哪些該廠家掏錢,現在全由廠家說了算。
所以提醒消費者,在挑選平板電視的時候,盡量選擇較新款的產品,一則新款產品的技術一般會更成熟,二則目前7代線、8代線液晶電視在成本上達到了一個最優化狀態,遇到維修、換件時花費會更低。
其次購機的時候選擇質保承諾時間相對較長的品牌,同時在購機發票和質保卡上要求賣場和廠商清晰標明免費質保的范圍(整機或者核心部件)和時限,加蓋公章。
據最新的消息顯示,中國消費電子產品生產企業售后服務標準預計將在今年5月出臺,備受廣大消費者關注的平板電視售后服務問題也包括在其中。到那時,消費者就可以更加理直氣壯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讓時尚輕盈的平板電視帶給我們更多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