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送貨延遲帶來的售后服務時間計算問題,所有接受記者采訪的消費者都表示,送貨延遲該由廠商負責,“三包”時間的計算應該以送貨安裝時間為準。
6月10日,記者在蘇寧北京豐臺路口店隨機調查了20名消費者,所有人都認為“三包”時間、尤其是退換貨的時間應該以送貨到家并安裝好的時間為準。消費者許先生表示,現在家電廠商都提供免費的送貨安裝服務,這本來是企業的服務承諾,既然承諾了,就應該考慮到服務的成本,而且也肯定已將成本納入了產品價格之中。如果仍以購機發票為準計算“三包”時間,則不僅不是免費送貨安裝服務,相反還有借此轉嫁責任之嫌,作為消費者,他根本沒法接受。
消費者劉先生表示,本來就整機1年、主要部件3年的包修規定來說,延遲送貨幾天,消費者根本不會計較,但是落到退換貨時間上,就沒法讓人容忍了。退貨的時間最長為7天,換貨的時間最長為15天,如果還將延遲送貨的時間讓消費者承擔,那消費者的權益就沒法得到保障了。因此他認為,當發生退換貨問題時,應以送貨安裝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