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說明,美國人是設了專利陷阱在等著中國企業的,意味著中國彩電出口將被征收高達每臺20多美元的專利費。由于中國彩電企業基本不掌握核心技術,所以也幾乎不掌握專利。問題還不僅限于此。類似于美國ATSC標準的歐洲數字電視標準DVB-T也醞釀對中國數字電視出口征收專利費用,日本也開始與中國彩電企業進行談判,希望對出口日本的產品采納日本標準,并借此征收專利許可費。
這就像一個沒有出口的黑洞,進到這個別人預設好的黑洞。為了不斷強化自己在專利技術市場領域的話語權,國外公司在尋求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始終走在前面,他們之所以如此重視知識產權,因為知識產權已經成為一種商業化和妖魔化的工具,成為某些商業利益集團要挾市場和競爭對手的權杖。正是在這種較量和競爭中,中國彩電業的劣勢已暴露無遺。彩電業是一個高技術工業,而目前中國彩電企業所做的工作,很大的部分并不是高技術,實際就是服從于別人的利益格局,在外國公司無休止的專利費索取中,把自己淪落“專利奴”。
從這個意義上說,如何突破核心專利技術瓶頸,確立自己的話語權,已成為中國彩電企業邁出國門必須跨越的門檻。對于企業來說,企業自身要加快自主創新步伐。沒有自主知識產權,意味著沒有市場發言權,產品做得再好,也很難擺脫為“專利奴”的尷尬地位。其次,專利問題,知識產權問題,不只是企業行為,必須提高到國家戰略的高度來認識。美國政府將知識產權保護作為對華貿易的重要議題就很能說明問題。因此,應對國外的專利費之爭,除了企業抱團外,國家的相關部門加強專利預警,從國家標準制定上維護企業利益也必須提到議事日程。 (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