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是否謀求手機、平板、PC到TV的“完整”四屏產品格局上廠商觀點不一不同,內容和軟件幾乎成了所有廠商都在“努力”的領域。
在聯想的四屏融合戰略中,就擁有“一云”的提法:聯想軟件商城在過去的一年獲得了13倍的增長——這是聯想在智能電視領域的一個重要優勢。上面是云,下面是終端。為蘋果手機和IPAD服務的蘋果IOS、蘋果應用軟件商城和內容平臺也將是其拓展智能電視的重要殺手锏。
幾乎所有具有IT背景的,即將在智能電視市場一展身手的品牌,都會在應用軟件商城上有著先天的“彈藥儲備”。在智能手機和PAD領域積累下的內容和軟件資源正在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競爭動力。但是,純粹的彩電企業也并沒有在“過去的幾年里閑著”。在智能彩電誕生之前,功能電視就已經成為了市場競爭的關鍵點:流媒體、網絡、卡拉ok電視等等產品的出現,為傳統彩電企業在內容市場的耕耘早已指明方向。例如,創維早在2006年即投資1000萬元用于建設酷開網,為網絡電視提供內容支持,并自行研發了部分軟件。
“內容是可以賺錢的”!蘋果軟件商城的分成模式的成功,是所有智能手機企業都推出軟件商城服務的關鍵動力。但是,對于為功能型電視機產品服務的彩電企業的內容平臺、云端物資,目前大多數還處于免費的狀態。這是彩電企業的無奈。據某品牌統計數據表明,網絡型電視機的網絡接通率只有40%,同時軟件下載絕大多數都是“預裝產品”,而不是自主產品,更不是付費產品。
從統計數據可以看出,影響內容盈利的關鍵是“使用次數”,而決定使用次數的則是“消費習慣”和“終端銷量”。傳統功能型電視難能在“內容和軟件”這一市場“盈利”——目前主流的免費模式,對于廠商的意義也就在于提升終端數量、并培育消費習慣。
不過,對于真正的內容和軟件企業(先比之下終端企業的“商城”只是一個平臺——終端企業并不真正從事軟件或者內容的開發),任何終端企業都沒有本質的區別。至今還很少出現只為一個終端品牌開發內容和軟件的企業。因為內容的制造者的目的是“賺錢”,他們傾向于與更多的企業和品牌合作,在更多的“商城”里面開店。
制約軟件和內容企業是否與一個終端品牌,例如智能彩電企業,合作的關鍵因素,只是這個品牌的終端量不要太少。終端量的提升就是客戶群的提升,客戶群的提升就是內容和軟件企業可能業務量的提升。
因此,對于軟件和內容與智能彩電的關系的研究結論會,與手機、PAD、pc等其他的終端和智能彩電的關系的研究結論截然不同:彩電企業并不一定需要自己制造手機、PAD、pc這么多種類的屏幕產品;但是智能彩電企業必須努力確保一個終端銷售數量,來實現和軟件、內容企業的合作。同時,只有有錢可賺,軟件和內容企業不會拒絕任何一個智能彩電的終端品牌。
關于內容和軟件,最終的結論是:智能電視這個終端產品的銷量才是真正的競爭“核心”。為此,已經有數個彩電品牌制定出所謂的未來“千億”元,或者“千萬”臺的銷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