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采訪的多位行業資深法律界人士都認為,此次二審蘋果勝訴的可能性非常小。其中,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向記者表示,“從統計學來看,二審對于一審的改判率是非常小的。但是一些知識產權案件,鐵定敗訴的一方往往還是上訴,主要是為了爭取時間,為自己騰出和原告爭取和解的機會,或者在和解的成本方面進行談判。”
記者多次聯系蘋果訴訟代理人楊浩,他均表示不便評論。獲悉,iPad商標權糾紛案終審將于本月29日上午在廣東高院第一法庭開庭。
肖才元表示,蘋果公司總是聲稱要保護知識產權,但是在包裝優良的外表下,卻公然做出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事情,必須依法付出侵權的代價,而絕不可因自己的超強經濟實力在中國大陸謀求超國民待遇。
封殺行動
不過讓蘋果始料未及的是,在2011年底蘋果深圳案件一審敗訴之后,全國多地工商部門開始與唯冠方面聯系,希望唯冠提供iPad商標被侵權的證明,以對蘋果的侵權行為進行工商查處。
公開信息顯示,山東和江蘇等地的工商局開始對銷售iPad的直營店和經銷商介入調查。肖才元透露,更多地區的工商局正在密切關注此事,并向其了解相關侵權細節。
威海下屬的乳山市工商局一名邵姓工作人員向本報確認,在去(2011)年年底獲知蘋果敗訴案之后,已于2011年12月28日,開始對下屬的乳山市包括蘇寧在內的iPad經銷店以“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平板電腦”為由,進行了相關產品的查封。“但是,在2月5號,得知蘋果公司將要進行第二次上訴之后,我們開始撤封了所有的iPad。目前還在等待終審的判決。”乳山市工商局表示會分兩步進行查處,若蘋果公司終審敗訴,還將繼續對所轄區域內的iPad產品進行全面查封,若蘋果勝訴,當然也將會銷案。據悉,在威海市區,工商部門也對iPad經銷店進行了調查。
同時,公開信息顯示,近日,深圳唯冠向上海浦東新區法院申請禁售令,要求在上海地區禁售有蘋果iPad商標的產品。
在iPad銷售渠道遭全面封殺的同時,如果終審維持了原判,蘋果公司除了要對唯冠進行巨額的商標侵權賠償之外,可能還會面臨巨額的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
根據易觀國際的數據,從2010年第4季度到2011年第三季度,蘋果iPad系列平板電腦累計在中國銷售了362萬臺。按照均價每臺3000元計算,蘋果公司在中國iPad系列產品營銷至2011年第三季度,已經達到了108億元人民幣。若二審敗訴后,工商局對iPad的最高罰款可以超過300億元。
據記者了解,早在蘋果一審敗訴之前,北京西城區工商分局曾因iPad商標侵權問題欲向蘋果公司開2.4億元的罰單,主要是因為中國的5個直銷點之一的西單大悅城蘋果店就位于西城區,但因為蘋果提出異議,罰單被暫時壓了下來。記者致電西城工商局欲求證,其工作人員均以不知情拒評。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向本報表示,“北京屬于政治中心,對于美國這個超級大的企業進行查處容易被上升到政治的高度。而在深圳或者鄭州這些地方,由于蘋果與富士康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要進行查處,會牽扯到太多的利益關系,很難運作,所以在小地方開始查封比較容易。”
曾經的世界三大顯示器制造商之一的唯冠集團,由于2003年與當時早已負載累累的摩托羅拉合作,試圖進軍家電領域,受到摩托羅拉的制約,坐失包括平板電視在內的市場先機,業績也一路下滑。對正處于債務重組期的深圳唯冠來說,iPad商標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認為,“對于案件的最終結果,我比較相信雙方能夠在尋求利益的平衡點去和解。”而此前,市場人士評估這次和解的金額會達到百億量級,不過也不排除蘋果敗訴后,考慮更換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