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晶電視和等離子電視哪一個更健康,肯定是消費者最最關心的問題。但是別有用心的人正好利用消費者渴望健康美好生活的愿望來誤導消費者。今年4月份中國電子商會消費電子產品調查辦公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家電課題組、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所與北京協和醫院眼科聯合發布了一項研究結果,并借此證明“液晶電視對人眼的損害是等離子電視的4倍!”筆者對這項所謂成果持懷疑態度。
北京協和醫院眼科副主任醫師譚柯對本次試驗做了這樣的介紹,本次調研共選取了32個樣本,即32個用戶,分兩次進行試驗,每次16人,這16人再分為4個小組,每個小組4個人,上午小組人員看某品牌電視,然后檢查,下午再看另一某品牌電視,然后再檢查。這里面就有很多問題:第一,32個人怎樣選取,是否有代表性;第二,某品牌液晶電視和某品牌等離子電視,究竟是那款產品,有沒有代表性;第三,兩臺電視機究竟調整到什么狀態。
對于第一個問題,不能考證。但是對于第二個問題有必要提一下。如果是選了一臺特別差的液晶電視和一臺特別好的等離子電視做對比,那么這個結論就會沒有任何意義。另一方面,僅僅兩臺產品的對比結果就可以認定液晶不如等離子嗎。相對于幾十個廠商,幾百款產品的液晶陣營,區區一款產品肯定不具有代表性。那怕是產品相對較少的等離子陣營,一款產品也不可能具有足夠的代表性。第三個問題,就更令人懷疑了。電視機的亮度對比度等等都是可以調整的,兩臺機器處于不同的工作狀態下,而這個狀態未必是應該處于的最佳狀態,最后的測試結果,完全可以與實際應該的結果相反。試驗的另一個問題是實驗環境和實驗手段。關于這兩個方面的介紹幾乎沒有。但是每一個消費者都很清楚白天看電視和晚上看電視,或者說是明亮環境和黑暗環境看電視,眼睛的舒適性是有明顯不同的。關于試驗手段的另一個細節是,實驗時被實驗者要3個小時連續看電視。首先,在公布試驗結果的時候還公布了另一個數據,那就是國人平均每天看電視兩個小時多一點。那么三個小時的實驗是不是沒有代表性呢?這是顯而易見的!還要注意,國人平均每天看電視兩個小時多一點絕對不是說連續兩個多小時,而是間斷的,那么試驗手段采用連續的三個小時就更沒有代表性了。不具代表性的實驗的結論是可以引用為證據的嗎?當然不是!因為這樣的實驗結果完全可以被操作成實驗者希望的樣子。更重要的是無論那種產品,都是國家認可的合格產品,“正常使用有害健康”的產品,國家質檢部門會通過嗎?當然也不會!因此液晶害眼論可謂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