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九:聯建光電易主
事件回顧:2022年8月10日,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00269,ST聯建)發布關于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簽署《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暨控制權擬發生變更的公告。
1、2022年7月30日,廣東南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峰投資”)以最高價競得由劉虎軍先生、熊瑾玉女士合計持有的83,649,380股公司股票,占深圳市聯建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市公司”“公司”“目標公司”)總股本的15.04%,南峰投資已完成上述司法變賣事項的全部繳款并取得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針對上述司法變賣事項的《執行裁定書》;
2、2022年8月9日,劉虎軍先生、熊瑾玉女士與南峰投資簽署了《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劉虎軍先生、熊瑾玉女士將本次司法變賣股份過戶完成后剩余持有的28,263,017股股份對應的全部表決權、召集權、參會權、提案權、質詢和建議權等權利不可撤銷地授權委托給南峰投資行使;
3、《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在上述司法變賣股份完成過戶后生效。生效后劉虎軍先生、熊瑾玉女士將不再為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南峰投資將持有上市公司20.12%的表決權,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南峰投資和劉虎軍、熊瑾玉構成一致行動人關系。公司實際控制權將發生變更。
本次司法變賣事項過戶完成后,《股份表決權委托協議》即生效,南峰投資將成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編輯點評:借助南峰投資的資源和資金優勢,此次變更或將有助于推動聯建光電各項業務的高質量發展,為其提供合理有效的支持,助力長遠發展,這對于改善公司業績,優化業務結構,無疑大有裨益,也為同樣面對經營挑戰的企業提供了可行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