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數字空間廣告協會(The Digital Place-based Advertising Association,DPAA)為數字空間媒體行業揭示標準廣告指導方針。該機構指出,這些指導方針說明了什么才是一個標準的廣告單元(Standard Ad Unit ,SAU),既易于網絡接收,又能在大部分數字空間網絡重播傳達廣告創意的固定形式。同時,這份文件也介紹了一個供廣告商、代理人和網絡使用的日常術語,來確保創意文件和操作文件的一貫性和透明度。
“數字空間廣告協會提出SAU的出發點是幫助廣告商和代理們明白,開展多網數字空間活動的同時,減少支出、通過多網數字空間購買來提高效率是很簡單的。”DPAA美國董事長Sue Danaher說,“這對數字空間媒體來說是一個關鍵時刻,因為我們正在從一個新興行業發展到一個具有真正規模并需要大量廣告商的行業。”
“這是DPAA創意標準委員會、研究和標準委員會及代理顧問董事共同協作的成果,并由DPAA的媒體操作委員會審核。”Danaher說,“這一文件在數字空間網絡領域流通甚廣,并作為草案可在網站上下載、輸入,現已由許多會員和非會員輸入多次。因此,對這份文件的審核已經極其完善了。”
該組織還說,如果需要的話,每一個網絡都能運行SAU,可以“向下轉化”實現重播質量的最優化。轉化這一文件則是由各網絡決定的,必要時,可以通過一個特定的網絡來達到最優運行。
“我們制作出這個文件是為了澄清廣告界的一個誤解,即在數字空間媒體上實現創意是非常困難的。事實上,為數字空間網絡制造創意是相當簡單的,而這些指導方針將建立一個規定的、網絡接收的標準視頻廣告模式來消除這一誤解。”Zoom媒體銷售公司高級副總裁、DPAA創意指導方針和標準委員會主席 Dan Levi說,“我們已經開始與DPAA會員合作,保證SAU在數字空間媒體行業廣泛流傳。”
“現在我們正在見證LED廣告牌和新興網絡,以及兩者交互一體結構和3D創意技術的重要性,創意團體需要如寬高比、編碼標準之類的統一標準來實現簡單易行是很自然的。制訂出這一指導方針就讓我們比之前反復思量現存的諸多創意要簡單多了。” 此次創新的推動者之一,數字革新新集團Udig的CEO Alan Schulman說到,“這與十年前IAB為促進其業務、實現標準化時所作的很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