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電視”搭載著“家電下鄉”的便車,一度成為了農村消費市場熱銷的產品。而隨著這類產品的熱賣,許多非法組裝的電視機也開始浮出水面。據有關工商部門查獲,許多電視機上打折名牌標,其實都是組裝貨,質量安全堪憂。
據了解,一款15英寸彩電賣248元,21英寸的只要298元,某電器商行銷售的彩電標價只是同類商品的一半。低價是“山寨電視”的賣點,但質量安全堪憂。而這些所謂的低價電視,都是非法組裝電視機,都是利用廢舊電視機的顯像管進行翻新打磨,然后套上一些新電視機外殼,配上新電路板,拼在一起加工出來的。這些電視機外殼粗糙,里面線路雜亂,有明顯的翻新跡象,屬于舊貨翻新。
一名熟悉內情的業內人士透露,不法廠家仿冒手段繁多,從外觀上看,要么直接用知名品牌的LOGO,要么稍微變換某個類似的英文字母,要么干脆不打LOGO;從價格上看,低價是賣點,進貨價更便宜,易于流入鄉鎮的個體家電店鋪、小電器店等一些小家電銷售場所;從流通渠道上看,有一些是不法廠家自己的產品,還有一些是是從廣東汕頭、深圳等地的舊貨市場低價收購來的,以期蒙混過關,賺取差價。
由此,消費者識別“山寨家電”要做到“四看”:一看外觀,“山寨家電”外包裝粗糙,外表凹凸不平,有磨損的痕跡;二看廠家,品牌家電的廠家從網上很容易查到;三看價格,“山寨家電”一般價格低,與同品牌、同型號真貨價格相差較大;四看有無商標授權文書,購買家電產品時可要求商家出示商標授權文書,若沒有則可能是“山寨家電”。消費者一旦上當受騙,應立即投訴。否則買回家的將不是電視,而是危險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