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聽說三星產品及售后有諸多問題,這次倒是親身體驗了一下”家住北京海淀區的消費者任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他的三星電視維修經歷。
2006年11月任先生購買了一臺三星40M61B液晶電視。2008年7月電視畫面上半部分出現虛線,三星人員上門維修稱電視機的主板壞了,需要進行更換,全部費用為1471元,這筆費用要求任先生自行承擔,否則不予維修。任先生當場提出反對。經過協商,三星維修人員答應先修好電視機,任先生則先墊付維修款1471元作為押金,待與三星協商后“再退還維修費用”。過后,一位自稱三星投訴負責人兩次電話聯系任先生,稱產品已過保修期,只負責解釋,不承擔費用。言下之意,收了錢不可能退,除非拆下主板。
眾所周知,主板是電視機中的重要部件,僅僅使用五個月就發生損壞的現象相當不正常,對此三星維修人員也承認,這么短時間內主板壞了的情況不正常,很少見。任先生認為主板損壞是明確的產品質量問題,在不在保修期不能掩蓋產品在質量上的缺陷,應由三星負責,由此產生的損失及費用由三星公司負責。并決定要對此事追究到底,同時也奉勸其他消費者,在選購電視機時特別要注意企業的信譽,別再重蹈覆轍。
為調查此事中國家電網記者特意走訪了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協會相關負責人介紹我國平板電視機行業將從今年12月1日起,實施以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兩年為核心內容的行業自律性產品售后服務實施意見——《平板電視機售后服務實施意見》。但該意見并不是一種硬性規定,雖然有大多數企業對此表示贊成,但也有少數個別企業表示并不會遵守,想必三星就是其中一家。此事件之后記者在百度上搜索了一下關于三星產品的新聞,發現用“聲名狼藉”來形容并不為過。盡管從相關規定來看或者三星的產品及售后服務并不能說是違反規定,但是如此產品質量又讓消費者如何能夠放心選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