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名牌29寸新電視機,使用不到一年竟壞了3次,三包期內維修11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8月28日,蓬萊市消費者協會大辛店分會協調經銷商,給消費者更換了新機。
2004年9月,蓬萊市大辛店鎮居民張先生在某家電經銷處以2300元的價格購得一臺29寸電視機。沒想到使用
不到一年竟接連“罷工”3次,多次找經銷商要求退貨,均遭到拒絕。在此后的一年多時間內,此電視機又接連8次“罷工”,經過維修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張某為此氣惱不已,撥打了12315投訴舉報電話。
接到投訴后,消協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經過仔細詢問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認為該電視機經過多次維修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經銷商應該為張先生更換新機或退貨。經過工作人員的調解,經銷商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同意給張先生更換新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