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的規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出口到美國市場的電視必須是數字電視,同時13英寸以上的電視必須符合先進制式委員會(ATSC)標準的技術規范。而要想達到ATSC標準的相關技術規范,就不得不用到ATSC會員企業的相關專利,ATSC會員企業將向中國企業收取專利費。
為應對美國這一新的專利技術壁壘,中國10余家彩電企業于去年9月開始運作組建深圳市中彩聯科技有限公司。今年3月,這家專門負責成員企業與美國數字電視專利權持有人進行知識產權談判的公司正式成立,中國彩電企業抱團應對美國數字電視專利的序幕正式拉開。
記者采訪了解到,中彩聯與ATSC仍在談判之中,這個談判周期究竟會持續多久,不論是彩電企業還是中國機電進出口商會都還無法預知。然而,這筆專利費已經開始在成本中體現。
張傳晟說,目前美國ATSC向海信15寸彩電收取20美元數字電視出口專利費,客戶也可以接受。因為中國彩電企業對美國的出口目前大部分仍以OEM為主,我們可以把收取的專利費直接轉嫁到當地品牌商頭上,作為制造商的中國彩電企業還無須承擔此重負。
正在開拓美國市場的長虹也對客戶提出了要求,對專利費這部分成本作了預留。王悅純說,雖然業務拓展比以前多了阻力,但是客戶最終也能接受,畢竟中國高端產品的銷量在增加,質量也在接近日韓產品,價格上仍然有優勢。
海爾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現階段專利費影響不大。他說,美國的ATSC標準是面向全球企業的,凡是進入美國市場的彩電企業,無論是日本的、韓國的還是中國的企業,其產品都要符合ATSC標準。日韓企業同樣面臨交納專利費、提高成本的問題,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對于中國彩電企業而言,由于出口量大,仍然具有相對價格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