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科技的發展,等離子、液晶電視機越來越多地進入到普通消費者家中。然而,由于等離子、液晶電視機在顯示技術上與傳統的顯像管電視機有明顯的不同,國家對此類產品的“三包”規定一時還沒有出臺,導致此類產品的售后服務一直處于無法可依、企業各自為政的局面。目前,在我吉林省銷售的等離子、液晶電視機的售后服務狀況將有所改變,這是從召開的《吉林吉林省等離子、液晶電視機消費爭議解決暫行辦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的。
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吉林省質量管理監督協會、吉林省商業聯合會、吉林省電子產品維修管理中心、吉林省個體勞動者私營企業協會共同制定、發布了《吉林吉林省等離子、液晶電視機消費爭議解決暫行辦法》。《辦法》主要從消費者與生產者、經營者、特約維修單位易發生利益沖突和矛盾的環節上,根據《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吉林吉林省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交易的原則,進一步明確生產者、經營者、特約維修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辦法》的主要功能就是在國家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平衡消費者與生產者、經營者、特約維修單位之間的利益關系,使消費者在與三方發生利益沖突時,具有可操作的售后服務標準,從而能及時地解決消費爭議,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