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狀:市場潛力巨大 回收困難不少
從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城市市民開始配備黑白電視、洗衣機、冰箱等家用電器,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大量的家電走進尋常百姓家。按家電的正常使用壽命10-15年計算,有不少家用電器已經到了淘汰期限。而且,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電的更換周期越來越短。近年來,房產市場的活躍,越來越多的市民喜遷新居,家用電器也迎來了“更新換代”的高峰期,但如何處理這些廢舊家電卻成了難題,不少市民遭遇了舊家電“用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尷尬。
有關統計表明,我國已迎來電視機、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的報廢新高峰,目前,我國電視機社會保有量約為4億臺,洗衣機1.7億臺,電冰箱1.3億臺,電腦1600萬臺。從2003年起我國已經進入家電報廢高峰期,中國的“電子垃圾的高峰”已經來臨。
我國家庭每年要囤積和閑置2000萬臺以上的舊電視、電腦、冰箱等電器。目前我國這些電子垃圾處理途徑大致有兩種:一是囤積在家中或單位里,或賣給“家電回收游擊隊”流向農村市場。這種方法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舊電器高耗電、高電磁輻射、污染家庭環境;一些老舊電視屏、顯像管含汞超標,極易發生爆燃事故。二是經小商販再賣給“地下黑工廠“,一把鐵錘、一個露天硫酸池就敢拆解舊電器。這些黑工廠拆解了可回收的貴金屬后,廢棄物隨意丟棄焚燒,造成土壤、大氣和地下水的嚴重污染。有毒物質對環境和人體健康危害極大。
電子垃圾主要為金屬、玻璃和塑料構成,含有有用的資源,也含有對環境有害的物質。例如,電冰箱、洗衣機、空調器中都含有純度很高的鐵、銅、鋁,約占電視機重量一半的陰極射線管玻璃也有很好的回收再利用價值。以前的處理主要是進行填埋和焚燒,這不僅污染了環境,而且浪費了資源。除此之外,舊家電中一些可利用的零部件則被使用到其它家電中,由于沒有統一的安全指標,這些零部件的質量得不到保證,很容易發生舊顯像管爆炸等安全隱患。
由于當前廢舊家電的回收工作絕大部分是由走街串巷的“回收游擊隊”完成,他們對廢舊家電的拆解處理不正規,這正是造成環境污染和家電二手零件市場混亂的重要原因。
二、經驗:國外市場成熟 國內市場萌芽
對廢舊家電的處理,一些發達國家從上世紀90年代初就開始進行專門研究,并相繼出臺了法律法規。
早在1986年,聯邦德國就在關于實施《廢物避免和處置法》的報告中指出,生產者對其產品廢棄后的處理和處置承擔部分責任。此后德國的《循環經濟法》中正式規定,廢舊家電的處理原則上由生產者和消費者負責。
1988年,荷蘭環境部關于預防和循環利用廢物的備忘錄中認為,政策應指向產品的設計者,產品設計和生產者應意識到自己的產品在廢棄處置時對環境的影響,并對此承擔一定的責任。
瑞典的法律規定處理費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擔,而法國更強調全社會共同盡責,規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電子垃圾。自2000年以來,美國先后有20多個州嘗試制定自己的電子廢物專門管理法案。
在發達國家,已建立了完善的“生產者/經銷商延伸責任”體制。電器制造商、經銷商有義務對電子垃圾的回收處理承擔“延伸責任”和處理成本,消費者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廢舊電器必須自己掏腰包運到指定無害化處理地點。隨便丟棄舊電器將面臨罰款甚至坐牢……
隨著節能、環保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如何將電子垃圾進行合理回收利用已經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目前一些擁有較高技術的廢舊家電回收處理企業,正如雨后春筍般興起,廢舊家電回收的廣闊前景給相關設備制造商和自由資本投資者提供了廣泛的市場機遇。但由于政策及市場等方面因素,目前沒有大規模運作。
三、期待:國家出臺政策 規范處理體系
大致來說,我國目前對電子垃圾的回收處理幾乎完全處于失控和無序狀態。電子垃圾治理立法政出多門,政府、制造商及消費者如何分擔附加在電器銷售價格中的電子垃圾處理回收成本問題上也未能有一個權威的部門來牽頭協調。一些回收并無害化處理電子垃圾的試點企業,也由于缺乏立法支持及政策補貼導致利潤微薄而喪失了積極性。
目前國家在這方面相關的法規只有三個:一個是《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是原則性的法律;另一個是國家信息產業部正在醞釀出臺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該辦法將規范電子產品的回收程序,以避免大量陳舊電子產品流入二手市場,造成環保隱患,但該法規只涉及電子及信息類產品,大量已進入回收期的白色家電產品不包括在其中;第三個就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商務部、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部委共同制定的《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由此,為改善目前這種無序狀態,除了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外,國家相關部門還應盡快出臺有關法律,對目前無序回收處理廢舊家電的行為進行限制。此外,還應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對處理流程、二手家電質量等進行規范。與此同時,應加大投入,對廢舊家電處理行業進行適當的扶持。